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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24-02-2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根据近期学校中央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结合上级关于中央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央集中采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对于学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非科研),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如未编制,将影响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采购。

二是严格落实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根据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要求,对于通用办公设备,要严格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见附件1)执行。

三是严格落实采购流程。各单位要按照学校采购流程,在“采购管理系统”中的政府集中采购模块进行填报,由招标与采购中心统一报上级部门进行集中采购,否则将影响后续验收报账。同时,严禁将同一批次的采购项目分多批次采购。


附件:

 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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