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合同专用章(2)合同的签订说明
(货物和服务类)
一、合同专用章(2)适用的范围
合同专用章(2)用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合同的签订,学校合同分类详见《湖南大学合同管理办法》(湖大行字〔2019〕43号)。
二、适用合同专用章(2)合同的签订流程
1.合同承办单位负责合同前期的谈判、起草和审查工作。
(1)使用集中采购限额以下货物、服务采购类合同模板(下载地址:http://zczx.hnu.edu.cn/xzzx/htmb.htm),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确定条款;如需使用其他合同样式,需请法律事务办进行合同条款审定;
(2)合同一式五份;
(3)乙方签字、盖章(两页纸及以上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4)确定经费来源及经费号;
(5)甲方项目负责人在合同附件上签字确认,并填写《湖南大学合同专用章(2)用印审批表》(附件1);
(5)甲方二级单位领导在合同对应栏签字,盖单位公章;
(6)甲方合同承办单位负责人在甲方委托代理人一栏签字(可与项目单位领导为同一人);
2.招标与采购中心审批、编号、用印,并留存壹份合同原件备案。
三、注意事项
1.金额在3 万元以上(含3 万元)的经济事项,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作为财务报账的依据;金额在3 万元以下的,是否签订书面合同由各单位视情况自主决定。
2.合同的甲方必须为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