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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采购需求文本

发布于:2019-08-09 作者: 点击:

湖南大学采购需求文本(货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货物名称:

2、预算: 万元

3、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是 □否

4、是否免税:□是 □否

5、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7、是否分包:□是,分包明细: □否


二、采购货物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三、采购货物需满足的技术要求(采购对象需满足的数量、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产品清单、指标要求及证明材料要求(可附表)

注意:(1)指标应细化、量化、可评判和可验证;

2)所写参数必须满足三个以上不同品牌(该条不适用于单一来源)。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的关键性指标用“★”号标示,在评标时若投标人不满足,一票否决;

3)不得限定品牌、型号,一般参数需要给出范围。

2、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适用标准和规范(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或者规范须在下方列明):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或其他标准:

3、产品所有权/知识产权要求:是否归属学校:□是 □否  □双方共享

4、其他技术需求:

□(1)产品的信息安全要求(适用于信息安全产品):

□(2)产品的风险分类要求(适用于医疗器械):

□(3)产品的生产安全要求(适用于电器、信息设备、机动车辆等产品):

□(4)其他技术要求:

5、节能环保要求:

注意: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6、是否需要现场踏勘:□是 □否

7、与前期项目的联系(如是否需要与前期建设的设备相兼容等情况):

8、是否需要履行保密承诺:□是 □否 如需供应商履行保密承诺,请添加附件《保密承诺书》。


四、采购货物需满足的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国家对经营许可有特殊要求的,如出版等须写明)


注意:设定的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交付期或实施期限:

□ (1)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2 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3)服务期: 日至 日。

□ (4)其他:

3、交付(实施)地点:

4、中标(成交)人数量:

5、付款方式

国产货物:

1.乙方在申请验收前,须先把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质保金,交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开具合同金额100%发票;

2.货到合同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 1 年后无质量问题,经用户认可,一次性将合同质保金无息退还乙方。

进口货物: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学校将代理合同价款总额的100%汇入学校与外贸代理公司共同管控的双控帐户。待中标商交 质保金后,外贸代理公司100%信用证对外支付。验收合格后学校将质保金无息退还。

注意:仪器设备类项目质保金的缴纳由申购单位自行确定,付款方式须与合同条款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6、服务要求

1)售后条款:

2)保修要求:

3)服务效率:接到通知 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到现场后若问题特殊无法现场修复的,供货方需在24小时内给出合理解决方案。

4)其他服务要求(如服务团队、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等):

7、验收标准

1)是否需要供应商提供样品:□是 □否 (样品具体要求)

2)是否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是 □否

3)验收标准:


五、其他要求


六、评标方法(注意: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


2.综合评分法

注意:如采用综合评分法,请将评分标准一并提交。







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不低于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技术部分

技术参数

自定


实施方案

自定



商务部分

公司实力

自定


商务响应

自定




采购需求文本编制注意事项:

1、采购需求应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切合实际,能够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并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包括采购标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调查过程材料应保存备查。

2、采购需求应明确完整。采购需求应当充分反映采购标的种类、技术指标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具体条件,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

3、采购需求应体现经济实用性。采购需求应当突出经济性、实用性,满足基本使用要求或达到基本功能,减少重复购置。

4、采购需求应体现充分竞争性。除有特殊要求的专用产品外,采购需求应当具有通用性、普适性,扩大潜在供应商范围,以达到充分竞争,从而节约采购资金,实现质量效益目标。

5、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明确;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6、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

7、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 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8、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

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


湖南大学采购需求文本(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预算: 万元

3、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否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

5、是否分包:□是,分包明细: □否


二、采购服务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三、采购服务的具体内容(采购对象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等要求)

1、服务内容(可附表)

2、服务期限:

3、服务标准:

4、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适用标准和规范(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或者规范须在下方列明):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或其他标准:

5、人员配置:

6、服务保障条件(根据项目适用情况选择填写,如保安项目中甲方是否向乙方提供食宿等条件):

7、其他服务要求(如技术支持、培训等):

8、产品所有权/知识产权要求:是否归属学校:□是 □否 □双方共享

9、其他技术需求:

□(1)产品的信息安全要求(适用于信息安全产品):

□(2)产品的风险分类要求(适用于医疗器械):

□(3)产品的生产安全要求(适用于电器、信息设备、机动车辆等产品):

□(4)其他技术要求:

10、是否需要现场踏勘:□是 □否

11、与前期项目的联系(如是否需要与前期服务对接等情况):

12、是否需要履行保密承诺:□是 □否 如需供应商履行保密承诺,请添加附件《保密承诺书》。

四、采购货物需满足的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如无特殊要求,可不填写;国家对经营许可有特殊要求的,如电梯、医疗器械、食品经营许可等须写明)


注意:设定的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2、实施期限:

□ (1)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2 日前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3)服务期: 日至 日。

□ (4)其他:

3、实施地点:

4、中标(成交)人数量: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2)服务期满 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3)服务完成后,经用户认可,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注意:合同具体付款额度及分期进度由各经费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资金风险由各经费主管单位承担。

6、验收标准:


五、其他要求


六、评标方法(注意: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磋商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1.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


2.综合评分法


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不低于1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分为满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技术部分

技术参数

自定


实施方案

自定



商务部分

公司实力

自定


商务响应

自定



采购需求文本编制注意事项:

1、采购需求应科学合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切合实际,能够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并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包括采购标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调查过程材料应保存备查。

2、采购需求应明确完整。采购需求应当充分反映采购标的种类、技术指标以及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具体条件,内容详尽、目标明确、配套资料完整。

3、采购需求应体现经济实用性。采购需求应当突出经济性、实用性,满足基本使用要求或达到基本功能,减少重复购置。

4、采购需求应体现充分竞争性。除有特殊要求的专用产品外,采购需求应当具有通用性、普适性,扩大潜在供应商范围,以达到充分竞争,从而节约采购资金,实现质量效益目标。

5、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如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应当明确;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6、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

7、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 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8、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

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组织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

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

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