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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9-11-22 作者: 点击: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已由湖南大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文物保护专项。招标人为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内;

2.3  建设规模: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半学斋、博士站、文庙南北庑、大成门、文庙附属用房、文庙区公厕与资料室、讲堂、湘水校讲堂等点位的防雷接地工程,工程总造价约222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防雷接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和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5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a.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b.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防雷)的单位。

c.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d.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以银行进账单为准。

5.3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银行账号:7319 0341 2410 902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请从20191122日~20191129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派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2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持以下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1213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天马路27号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101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中心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8215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话:0731-85135397/18684781952